一、政府本级收支预算情况 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内容包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因旗级国有资本经营亏损,不做预算;社保基金由市级财政统一安排,旗县级不做预算。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 预计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66500万元,税收收入49034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3.6%;非税收入17616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26.4%。根据市旗结算管理体制测算,2015年旗本级财力55000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797.5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9%;公共安全支出16982.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3.1%;教育支出9267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6.8%;科学技术支出2023.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189.3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853.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461.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节能环保支出1635.6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3%;城乡社区支出6308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1.5%;农林水支出52874.4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9.6%;交通运输支出2476.7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886.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3%;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302.2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42.9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5%;住房保障支出545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28.8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0.1%;其他支出55263万元(预留增人增资),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1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4718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6%;预备费1250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2.3%。 (三)按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034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8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321万元,项目支出38732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上年本级基金结转11858万元,当年预计收入17000万元,安排用于城乡社区支出28858万元。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2015年本级预算财力550000万元,包含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75963万元,不包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部分。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4790.67万元,较上年实际支出减少 21%。其中:公务接待费957.67万元,公务用车费用3833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7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78万元)。 四、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和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管理地方政府债务,按照财政部、自治区财政厅的部署,对全区、盟市、旗县实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自治区核定我旗2015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1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8.5亿元,专项债务14.3亿元。全旗政府债务余额在规定范围内。 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由财政部代为发行,市财政局尚未核定我旗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当年未作新增债券收支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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