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的相关要求,经认真开展清理和确认工作,现将全旗行政执法主体通告如下。
此次我旗拟确认公布63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其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55个,由行政机关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8个。
附件: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888-365.com
2016年1月7日
索 引 号 | 011733103/2016-00001 | 信息分类 | |
发文机关 | 888-365.com | ||
标 题 | 888-365.com关于公布全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通告 | ||
文 号 | 准政发〔2016〕1号 | 成文日期 | 2016-01-07 |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3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和确认工作的相关要求,经认真开展清理和确认工作,现将全旗行政执法主体通告如下。
此次我旗拟确认公布63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其中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55个,由行政机关委托,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单位8个。
附件:行政执法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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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