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范围:2012年秋季学期起,通过参加国家普通高考被国内普通高校录取和通过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招考试录取的鄂尔多斯籍城乡低保家庭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其中蒙古族学生在旗民族宗教事务局办理)。
资助标准:研究生每生每学年7000元,本科生每生每学年5000元。
申请方式:学生办理时需提供学生证、低保证、学生身份证、家庭户口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2寸彩照一张。先到旗政务大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窗口,向工作人员出示上述材料、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后到所就读的大学签字盖章,再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交回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到旗低保办领取资助金。
受理时间:8月1日—9月10日
受理地点:旗政务服务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窗口
准格尔旗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