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建设的香柏山110kV输变电工程委托内蒙古旭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
香柏山110kV输变电工程
二、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
联系人:陈铮
电话:15354988588
E-mail:695390333@qq.com
三、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旭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台什颐和家园8号楼
联系人:王文杰
电 话:13354710625
传真:0471-3247518
E-mail :xhxmgl@163.com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香柏山110kV输变电工程
2、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
3、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地点:准格尔旗沙圪堵镇境内
五、征询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本项目的实施有什么建议和意见。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为公众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七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
公示发布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薛家湾供电局
内蒙古旭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发布日期:二零一七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