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6月21日-2018年6月28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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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内蒙古准格尔旗大路新区建业大厦4号楼准旗环境保护局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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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城镇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三期
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沙圪堵镇
建设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环评机构:内蒙古新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街景改造:本项目街景改造涉及八一路路段总长度4526米。主要包括:沿街建筑外立面装饰改造和夜景照明改造;街巷硬化工程:本项目道路及管网工程主要包括:新建惠民小区北巷400米,宽度6米;新建中石油北巷200米,宽度5米;新建师范东巷200米,宽度6米;配套建设相应的路灯;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改造工程:老旧小区外墙保温改造工程主要包括镇区内16个老旧小区建筑外墙保温改造,涉及改造楼栋53栋,建筑面积219998平方米,主要改造内容为:拆除现有屋面防水及外墙涂料;屋面防水、保温;外墙保温,外墙涂料及蘑菇石;屋面造型;强弱电管网工程:新建美食街强电(预埋)管道770米,弱电(预埋)管道770米。
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1)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废气及少量的沥青烟。针对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并对运输车辆采取加盖篷布,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通过采用环保型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减少施工机械尾气排放;(2)本工程施工期对水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生活污水和施工生产废水。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成份简单,主要为SS,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的原有设施,故项目施工期间对水环境影响小,且随施工结束而告终。(3)本工程施工噪声主要来自施工设备噪声。本工程施工时拟采取合理安排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场所等污染防治措施。在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不会对评价范围内声环境产生严重不利影响。(4)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现有设施。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5)生态环境影响:道路建成后,应对道路两侧绿化及植被恢复原状。结合沿线地形、地貌、土壤等不同地理环境和背景条件及当地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种植各种适宜的灌木等,利用道路绿化,促进沿线地区生态环境建设。
二、项目名称:新建准格尔旗第六中学
建设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世纪嘉诚东侧,薛家湾镇第九小学西侧
建设单位: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
环评机构:河北师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准格尔旗第六中学建设用地面积87330 m2,总建筑面积65000 m2,其中地上62286 m2,地下2714m2。绿化面积30565.5m2,容积率0.71,建筑密度25%,绿化率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教学实验楼、餐厅、体育馆、文体楼、教工宿舍楼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73万元,占总投资2.3%。
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1)本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主要为餐厅产生的的厨房油烟废气、出入校园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和实验室废气。灶头上方安装油烟净化器后,烟气通过烟道由屋顶排放,餐厅油烟排放可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限值;运营期项目区域出入校园车辆及停车位,会产生少量扬尘及汽车尾气,当地大气扩散条件相对较好,尾气逸散快,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实验室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试剂、化学药品挥发时产生的物质,如SO2、H2S、酸雾、甲醛、苯、各类溶剂等,实验室废气产生量较小,可经排风机排至屋顶,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教工生活污水、教学办公生活污水、实验室废水、餐厅废水等。项目运营期教工生活污水及教学办公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后排入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运营期实验室设置酸碱中和调节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后排入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项目运营期餐厅废水设置隔油池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后排入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3)本项目在运营期噪声主要为音乐教室、多媒体教室产生的噪声及学生活动噪声、广播等生活噪声。音乐教室、多媒体教室墙壁采取隔音、吸声的降噪措施,外界车辆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可通过采取减速、禁止鸣笛、种植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经过以上防护措施,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外环境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安装隔音玻璃及加强绿化,可对本项目影响降到最低。(4)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师生宿舍、教学办公等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厅产生的餐厨垃圾、实验室固废以及医务室产生的过期药品等。本项目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由垃圾桶、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专门的餐余垃圾收集车转运,日产日清。实验室废弃物按照不同实验及产生废物的性质,分类收集产生的废物,并标明废物名称或产生来源,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医务室过期药品不随意丢弃,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三、项目名称:准格尔旗中心医院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准格尔旗薛家湾镇牧骑路准格尔旗中心医院院内
建设单位:准格尔旗中心医院
环评机构: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门诊楼、综合楼和停车库等,新增病床数95张,新增日门(急)诊量约323人?次/d。改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拆除现有食堂、总务楼、洗衣房、小卖部和维修组,新建门诊楼、综合楼和停车库等改扩建项目总投资12239.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占总投资1.88%。
拟采取的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本项目废气污染源为停车场汽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及食堂燃料。项目停车场汽车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停车位设置在地上,废气自然放散,项目周界外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规定;项目地下停车场汽车废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停车位设置在地下,废气通过采取排风系统经废气排出,项目周界外污染物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规定;项目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好氧法处理污水,污水处理站恶臭浓度低,在污水处理设施周围种植不小于5m宽的绿化隔离带,能够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标准,不会对院区、病房及周围敏感点造成不良嗅觉影响;食堂使用液化气,对环境影响较小;油烟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门诊产生的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病房废水、化验清洗废水、被品洗涤废水。改扩建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医院污水出水水质为pH6~9、COD90mg/L、BOD37.5mg/L、SS27mg/L、氨氮24mg/L、粪大肠菌群数88个/L,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及神华准能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神华准能污水处理厂。
(3)项目区噪声主要有来自供水水泵,排烟风机、污水处理站风机等设备噪声,汽车出入停车场产生的交通噪声和人员社会活动噪声等,项目选用低噪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减震垫,风机加装消音器,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本医院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泥及生活垃圾。项目医疗垃圾及污泥定期清运至鄂尔多斯市馨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