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准格尔旗纳林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沙咀子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示,收集和征求公众关于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准格尔旗纳林沟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沙咀子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
2、实施单位: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准格尔煤田北部,行政区划属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
4、项目实施背景: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沙咀子煤矿煤矿原为房柱式开采(简称“房采”),从2005年开始,煤矿进行了技术改造,改造后为综合机械化采煤,现技术改造已全部完成。由于房采工艺回采率很低,在井下遗留了大量的残余煤炭资源,很多井下煤炭自然着火,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老采空区派生灾害隐患巨大,如采空区大面积悬顶、浮煤自然发火引发井田火灾、有毒有害气体泄漏、老空巷积水或山洪灌井、不可预测预见及控制的地表突然塌陷等,不仅成为威胁周边井工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也造成了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恶化了生态环境,给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可持续发展和能源安全角度考虑,拟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指导下,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和在残余煤柱回收技术和管理方面丰富经验基础上,申请在上述煤矿拟以露天剥挖方式开展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争取达到回收不可再生资源、治理灾害、消除隐患、重建生态环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3、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18年5月12日至2018年5月21日)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馈。
三、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祁杰
联系电话:13948779901
评价单位:准格尔旗千方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武翠珍
联系电话:15894959477
内蒙古伊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