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修改原因: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完善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陶瓷产业园区生活区服务功能,促进陶瓷园区发展,特申请对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陶瓷产业园区B03—05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
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内蒙古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
3、《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陶瓷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年)
5、《内蒙古自治区特定地区规划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0月15日)
6、《鄂尔多斯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年11月14日)
7、《鄂尔多斯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规划管理规定》(2017年11月13日)
修改内容:用地性质和指标。
公示单位: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公示地点:1、888-365.com网;2、控规修改地块现场。
公示时间:2018年07月06日--2018年08月04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准格尔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时间为准。
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届满后5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4、通信地址: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管委会210办公室,联系人:薛建锋,联系电话:0477—4922242
附图:修改前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土地利用规划。
序号 | 附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1 | 图片1.png | 252.25KB |
2 | 图片2.png | 251.59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