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准格尔旗社会救济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标准,按时逐额发放,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第一季度救助2370人次,共发放社会救济款434.45万元。其中,三民定期定量生活补助标准740元/人·月;六七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标准540元/人·月;40%老职工定补标准560元/人·月;农村特困分散供养生活补助标准620元/人·月;农村特困集中供养生活补助标准917元/人·月;城镇特困分散供养补助标准1100元/人·月;城镇特困集中供养补助标准1500元/人·月;遗属发放标准按1250–1650元/人·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