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使用权人申请作废,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公告。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对该不动产权利补发权利证书。
权利人:苏梅花
不动产坐落:准格尔旗纳日松镇大路茆村
不动产权属类型:集体土地使用权
不动产面积:90平米
不动产权属证书号:2007-089号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准格尔旗政务服务中心L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477-4898062。
准格尔旗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