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和避免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工作、生产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发生,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高效、妥善、有序进行,结合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快速反应,依法规范,协调配合,及时处理”的原则,坚持以安抚情绪和解释疏导为主,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切实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上访、静坐、游行、罢工、围堵或滞留党政机关,围堵公路、铁路、建筑施工现场等行为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
三、加强突发事件源头治理
(一)落实农牧民工工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落实《888-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旗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建立解决农牧民工工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联席会议由信访、公安、财政、人社、司法、煤炭、规划住建、交通运输、水务、住房保障、工会、工商、卫生计生、法院等部门组成,主要职能是处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重点案件的组织协调、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应急联动等工作。联席会议由政府旗长任组长,各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人社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人社部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落实应急保障制度。财政部门筹集安排欠薪应急周转金,对于拖欠时间长、涉及数额大、一时无法解决的拖欠工资事件,通过应急周转金等渠道先行垫付部分工资或给予被拖欠工资的农牧民工必要的生活救助,解决生活困难和特殊突发问题。政府工程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政府限期清偿;涉及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后先行垫付。
(三)落实行政司法联动机制。煤炭、规划住建、公安、法院、司法、人社、工会等部门针对欠薪事件高发时段及不同行业领域欠薪案件特点,开展多部门联动的日常巡查、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招用的农牧民工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各类管理台帐;创新监管方式,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劳务公司在合同中将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分列,优先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指导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农牧民工办理个人工资账户,委托银行发放农牧民工工资。
(四)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打击力度。发生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人社部门向属地公安部门移送,优化案件查处流程,按规定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工作;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受理人社部门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采取提前介入、领导督办、专人包案等形式,“快立、快查、快结”。同时,依法加大对以讨要工资名义胁迫解决工程款或者争议纠纷等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及要求
规范农牧民工信访案件应急处置程序。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及时就地解决农牧民工合理诉求机制。对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起的突发事件,行业主管部门依照部门职责统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同时,将事件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影响程度、已采取的措施与结果、公众及媒体反映等情况,向联席会议报告。发生越级信访案件,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并由信访、人社部门配合处理。
(一)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务必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人数、性质、时间、地点、原因、经过及其他已掌握的情况。各有关责任单位要保证信息畅通、反应迅速,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隐患和紧急情况不得隐瞒、缓报和漏报。
(二)工作分工。劳动监察部门及时对案情做出分析研判,并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对群体突发事件做好提前预防,设立预警组、现场处置组、善后处置组。预警组人员主要负责联络沟通,随时掌握事件动态并及时向领导报告;公安机关提前到场,以防遇有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迹象的突发事件,并及时通知“120”急救中心;现场处置人员主要负责现场指挥和处理。得知突发事件后,迅速组织人员到达事发现场控制局面、稳定事态、处置信访问题。将有关人员带离后进行调查取证,尽快了解事件起因,明确责任主体和当事人诉求,按照依法行政和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善后处置组主要负责向当事人宣传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记录相关主要当事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做好事件善后处置工作。
(三)应急处置要求。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迅速通知各涉案单位和联席会议相关单位,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控制事态发展。在处理突发事件中,坚持群众不离开不下班,案情不清楚不离现场,上访人情绪不稳定、问题不解决不罢手等原则,避免过激行为发生。处理突发事件时要结合国家法律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现场人员众多的,要求当事人派出代表反映情况,同时要求其他人员有序疏散,严禁干扰机关正常办公秩序;加强与成员单位协调配合,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及时通报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严厉打击。
(四)后期处置。突发事件现场处理结束后,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依法对涉及突发事件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严肃查处,并向信访机构通报情况。
五、明确拖欠农牧民工工资信访案件处理部门职责
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各园区、苏木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承担辖区内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是农牧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管理主体和服务主体,按照“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要求,依法受理并及时查处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案件。按照《888-365.com办公室关于印发旗农牧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准政办发〔2016〕90号)文件要求,以住房城乡建设、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煤炭、化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易发生拖欠工资问题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为治理重点,以建设项目管理为切入点,以落实工资保障措施为核心,以足额支付工资为关键,形成源头预防、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相结合的制度保障体系,完善市场主体自律、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司法联动惩处的工作体系,切实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形成工作合力。
旗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煤炭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等行业监管部门要健全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办法、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工作制度和机制。